負責館日常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管理服務,承擔文電、會務、機要、保密、信息、財務、資產、檔案、信訪、應急、值班等工作;承擔館人事管理工作;負責館黨的建設和群團工作。
承擔文物藏品的征集、收藏、研究、保護工作;承擔文物鑒定工作。
負責策劃舉辦陳列展覽;承擔陳列展覽日常維護和開放管理工作;承擔館文創產品的策劃、設計、開發、制作工作;承擔博物館版權維護工作。
承擔單位學術研究發展規劃、調研報告、規章制度和工作計劃組織實施工作;承擔圖書、期刊策劃編輯工作。
承擔館及文物安全保衛、來館觀眾的登記管理工作;承擔館安防設施、設備的管理維護工作。
承擔陳列展覽的講解服務、宣傳報道工作;承擔單位網站、微信公眾號等各種宣傳信息平臺管理、利用工作;承擔單位研學活動、志愿服務工作;承擔單位智慧體系規劃和信息化建設工作。
承擔魯西南民俗博物館(市鄉村記憶博物館)館區的安全保衛、宣傳教育、陳列展覽工作;研究和弘揚民俗文化。
第一章 總則
第一條 為規范本單位行為,確保實現公益目標,根據《事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》及其實施細則和國家有關法律、法規和政策,制定本章程。
第二條 本單位名稱是菏澤市博物館(魯西南民俗博物館、市鄉村記憶博物館)。
第三條 本單位類型是公益一類事業單位。
第四條 本單位住所是菏澤市華英路537號。
第五條 本單位經費來源是財政撥款。
第六條 本單位開辦資金為人民幣520萬元。
第七條 本單位的舉辦單位是菏澤市文化和旅游局。
第八條 本單位的事業單位監督管理機構是菏澤市事業單位監督管理局。
第九條 本單位的領導體制是行政領導人負責制。